首页
业务直通车特种设备特种设备准予许可公示
特种设备准予许可公示
公示说明:
根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和《关于调整改革特种设备行政许可工作的公告》等有关规定,以下单位经受理、鉴定评审符合行政许可条件,现予以发证前公示。
任何单位和个人如对公示的许可单位和许可项目有异议,请在本公示发布5个工作日内向公示联络单位反映。
公示联络单位:87365.com特种设备监察处,联系电话:021-54264238,传真:021-54264251;联系地址:上海市宜山路728号2号楼;邮编:200233
 
 
Produced By 大汉网络 大汉版通发布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