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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务直通车认证监督公告通知
关于开展本市2016年度检验检测认证行业资源调查统计工作的通知(沪质技监认〔2017〕60号)

发布时间:2017-02-21 浏览次数: 字体:【

各有关单位:

?????? 为全面了解上海市国民经济各行业中现有检验检测认证行业资源的基本情况,落实《上海市检验检测条例》、《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国家质检总局163号令)、《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生产性服务业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升级的指导意见>的实施意见》(沪府发〔2015〕27号)和《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质量技监局等五部门关于促进本市检验检测产业发展指导意见的通知》(沪府办发〔2014〕24号)要求,为本市各有关政府部门在制定规划、研究政策和履职管理时提供依据,推动行业健康有序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和《上海市统计条例》规定,87365.com会同上海市统计局决定开展本市2016年度检验检测认证行业资源调查统计工作。

一、调查范围和调查对象

(一)调查范围:本市行政区域内所有检验检测机构和认证机构。

(二)调查对象:

1.取得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87365.com以及各有关政府部门颁发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计量认证)、计量检定/校准、各专业领域(建工、消防、环境、医学、司法、刑侦、疾控、气象、水利、交通等)检验检测、出入境检验检疫、分析测试等相应行政许可资质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2.经政府部门或实验室认可组织认可,虽未取得上述行政许可资质,但已具备相关检验检测技术能力,可作为技术储备的法人组织或实验室;

3.企业、高校、科研院所等单位设立的面向社会接受委托从事检验检测活动的实验室或研发中心;

4.经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认证机构及其分支机构。

二、调查表式和报表期别

(一)调查表式: 基本概况(ZJ01表)、检验检测机构获证信息(ZJ02-1表)、认证机构能力信息情况(ZJ02-2表)、检验检测机构其他能力信息情况(ZJ03表)、检验检测机构科研水平和技术能力情况(ZJ04表)、检验检测机构承担或参与标准制修定工作情况(ZJ05表)。

(二)报表期别:所有报表的内容和数据调查期均为2016年1月1日-12月31日。

三、报送要求

(一)填报方式:根据上海市统计局批准的《上海市检测认证行业资源调查统计报表制度(2016年度)》(批准文号:沪统审字〔2017〕4号)(详见附件下载),本次调查采用网上填报的方式,填报链接:http://app.shzj.gov.cn:9080/shzjwar/jsp/login.jsp

(二)报送时间:请各单位积极配合,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报表的报送工作。具体报送时间为:2017年3月1日-3月31日。

(三)基础报送单位:调查表的基础报送单位为法人单位,法人下属的产业活动单位的调查表由财务所属法人单位统一组织集中填报。

(四)数据要求:检验检测认证资源统计调查数据是推算全市检验检测认证服务资源的宏观统计数据,是各有关政府部门在检验检测认证行业制定产业政策、开展品牌评选、审查专项引导资金申报的重要依据。各机构要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第七条和《上海市统计条例》第四条的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提供统计调查所需的资料,不得虚报、瞒报、迟报、拒报。依法取得资质认定的检验检测机构要按照《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第三十七条的要求,向资质认定部门上报包括持续符合资质认定条件和要求、遵守从业规范、开展检验检测活动等内容的年度自查报告,以及统计数据等相关信息。

(五)法律责任:各机构要按照《上海市检验检测条例》第三十四条的要求,依法向市质量技监部门报送相关统计信息。对于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上海市统计条例》、《上海市检验检测条例》和《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的行为,统计和监管部门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依法严肃处理。

请本市各检验检测监督管理部门按照《上海市检验检测条例》的职责,督促被监管检验检测机构及时完成统计填报。

四、保密承诺

市质量技术监督局依法负责本次统计调查的布置、收集和审核工作,并会同市统计局等其他相关部门开展检验检测认证行业统计分析,与本市各有关政府部门共享统计数据。对于各单位上报的基础统计数据,相关政府部门将严格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第九条和《上海市统计条例》第三十三条的规定,承担保密责任。

五、联系方式

(一)检验检测机构填报咨询,联系电话:62490946转101/118/119,电子邮箱:lixw@shjl.org;

(二)认证机构填报咨询,联系电话:64710006转806/812,电子邮箱:sca@sca.sh.cn;

(三)网络技术支持,联系电话:54264383, 电子邮箱:liucy@shzj.gov.cn;

(四)投诉和建议,联系电话:54263750, 电子邮箱:renzheng@shzj.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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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完成市质量技监局网上填报的机构可以下载《2015年度上海市检验检测认证行业统计分析报告》(公示版)。

?????? 另外,为方便机构填报,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在门户网站设立了本检验检测认证资源统计年报专栏的基础上,将委托有关机构于3月3日和3月7日举行两场专题培训,详见附件培训报名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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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附件下载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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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上海市检验检测认证行业资源调查统计报表制度》批准文号:沪统审字〔2017〕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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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关于开展2016年度检验检测认证行业资源调查统计网上填报培训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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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下载:

关于开展本市2016年度检验检测认证行业资源调查统计工作的通知(沪质技监认〔2017〕6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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