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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申请的受理及审核
办理部门 87365.com标准化处 办事地点 宜山路728号
办理时间 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9:00~11:00 下午1:30~4:00 联系电话 54264368
办理条件 办理程序 办理依据 办理期限 收费标准 提交材料 备注 表格下载 ?

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申请由当地区县人民政府指定的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申请机构或人民政府认定的协会提出,经当地区县质量技术监督局初审,最后向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正式提出保护申请。应具备以下条件:

1、有关地方政府成立申请机构或认定协会、企业作为申请人的文件;

2、有关地方政府关于划定地理标志产品产地范围的建议;

3、地理标志产品的证明材料,包括: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申请书;产品名称、类别、产地范围及地理特征的说明;产品的理化、感官等质量特色及其与产地的自然因素和人文因素之间关系的说明;产品生产技术规范(包括产品加工工艺、安全卫生要求、加工设备的技术要求等);产品的知名度,产品生产、销售情况及历史渊源的说明等;

4、拟申请的地理标志产品的技术标准。

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申请由当地区县人民政府指定的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申请机构或人民政府认定的协会向当地区县质量技术监督局提出;经当地区县质量技术监督局初审并正式上报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对拟申报地理标志产品的申请提出意见,并将相关文件、资料上报国家质检总局;国家质检总局对收到的申请进行形式审查,发布公告和书面告知申请人,同时组织专家审查委员会对进行相关技术审查,审查合格的,由国家质检总局发布批准该产品获得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的公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
《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规定》(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2005年第78号令)。
对于符合条件的申请,受理部门应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申请受理,并于5个工作日内上报国家质检总局。
不收费。

1、有关地方政府成立申请机构或认定协会、企业作为申请人的文件;

2、有关地方政府关于划定地理标志产品产地范围的建议;

3、地理标志产品的证明材料,包括: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申请书;产品名称、类别、产地范围及地理特征的说明;产品的理化、感官等质量特色及其与产地的自然因素和人文因素之间关系的说明;产品生产技术规范(包括产品加工工艺、安全卫生要求、加工设备的技术要求等);产品的知名度,产品生产、销售情况及历史渊源的说明等;

4、拟申请的地理标志产品的技术标准。

办理范围:受理由本市各区县人民政府指定的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申请机构或人民政府认定的协会提出的,在本市行政区域范围内生产的拟开展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的产品。

无需表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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