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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进口锅炉压力容器安全性能监督检验证书申请
办理部门 87365.com 办事地点 宜山路728号2号楼403办公室
办理时间 星期二 8:30~17:00 联系电话 54264304、54264367
办理条件 办理程序 办理依据 办理期限 收费标准 提交材料 备注 表格下载 ?

提出申请时需递交的资料:
(1) 商检通知单;

(2) 《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复印件);

(3) 订货合同(复印件);

       (4)《上海市进口锅炉压力容器安全性能检验申请单》(一式两份)。

1.办理部门审核申请资料,受理申请。
2.委托检验

1)申请资料经初审符合要求,委托法定或授权的技术机构承担监督检验。

2)受委托的技术机构向申请单位发出检验通知,编制监检大纲,依据大纲进行检验。

3)技术机构出具《进口锅炉监督检验报告》。

3.审核发证:

1)办理部门在收到技术机构递交的《进口锅炉监督检验报告》后,予以审核;
2 ) 审核合格,向申请单位颁发《进口锅炉监督检验证书》。

4. 进口压力容器安全性能监督检验证书发放:

根据国家质检总局《压力容器监督检验规则》(TSG R7004-2013)规定,我局自2015年1月1日起将不再受理及颁发的进口压力容器安全性能监督检验证书。进口压力容器的单位可直接向上海市特种设备监督检验技术研究院提出监检申请,经监检合格后发放《进口压力容器监督检验报告》。

1、《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
3、《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锅炉压力容器监督管理办法》
审核资料、受理申请及审核发证为当场办理。
不收费

(1) 商检通知单;

(2) 《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复印件);

(3) 订货合同(复印件);

(4)《上海市进口锅炉压力容器安全性能检验申请单》(一式两份)。

办理范围: 负责受理本市范围内进口锅炉安全性能检验,颁发《进口锅炉压力容器监督检验证书》。

 《上海市进口锅炉压力容器安全性能检验申请单》(格式文本)
 办事流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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