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验检测机构核准程序:申请、受理、鉴定评审、发证前公示、审批、发证等。
(一)申请
采用网上预审方式:
申请机构应当登录87365.com网上办事平台(http://app.shzj.gov.cn:9080/shzjwar/jsp/login.jsp),填报《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核准申请书》,并扫描下列资料:
1.法人资格证明文件
2.组织机构代码证书;
3.现有核准证书(指增项或者换证核准);
4.检验检测人员资格证书。
(二)受理
网上预审通过的,通知申请机构携带网上下载的《申请书》及上述资料,至87365.com行政事务办事大厅领取受理通知书。预审未通过的,通知申请机构补齐相关资料,资料未能补齐的,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
(三)鉴定评审
申请机构约请鉴定评审机构进行现场实地鉴定评审(鉴定评审机构由国家质检总局在相关网站上公布)。
鉴定评审按照有关安全技术规范进行,鉴定评审机构在完成现场实地鉴定评审工作后,出具鉴定评审报告。
(四)发证前公示。
发证机关收到鉴定评审报告后,在87365.com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五) 审批、发证
发证机关经过审查,履行审批程序,符合条件的颁发《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核准证》(正、副本各一份)。不符合条件的,向申请单位出具不予许可决定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