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新办(首次)、增项(扩项)、延续、依申请变更中的场所变更、授权签字人变更、标准变更
1.业务描述
(1)办理环节:申请人通过网上或现场提交申请材料,对提供申请材料齐全、符合规定形式的,办理机构成立评审组,评审组进行现场考核,并将审查结果交由办理机构。办理机构审核与处理后做出是否行政许可的决定。行政事务受理中心根据决定结果制作许可文书并送达申请人。
(2)审查方式:采用现场考核或书面确认的审查方式。
2.适用情形
适用于资质认定授权/验收新办(首次)、增项(扩项)、延续、依申请变更中的场所变更、授权签字人变更、标准变更的申请办理。
(二)依申请变更(单位名称变更、质量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变更)
1.业务描述
(1)办理环节:申请人通过网上或现场提交申请材料,对提供申请材料齐全、符合规定形式的,办理机构成立评审组,评审组进行书面确认,并将审查结果交由办理机构。办理机构审核与处理后做出是否行政许可的决定。办证大厅根据决定结果制作许可文书并送达申请人。
(2)审查方式:采用书面确认的审查方式。
2.适用情形
适用于已获许可的单位名称变更、质量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变更等依申请变更的办理。
(三)补证
1.业务描述
(1)办理环节:申请人通过现场提交申请材料,行政事务受理中心对提供申请材料齐全、符合审批条件的受理;认证处经办人对申请人的提交的申请资料进行审查,作出是否补证的决定;行政事务受理中心制作许可文书并送达申请人。
(2)审查方式:书面审查。
2.适用情形
适用于已获许可的机构补证的办理。
(四)依申请注销
1.业务描述
(1)办理环节:申请人通过现场提交申请材料,行政事务受理中心对提供申请材料齐全、符合审批条件的受理;认证处经办人对申请人的提交的申请资料进行审查,作出是否注销的决定;行政事务受理中心根据决定结果制作许可文书并送达申请人。
(2)审查方式:书面审查。
2.适用情形
适用于已获许可的机构依申请注销的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