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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题专栏行政复议常见问题解答
哪些人可以提起行政复议、参加行政复议?

发布时间:2009-04-07 浏览次数: 字体:【
  认为行政机关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
  公民死亡的,其近亲属可提起行政复议;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行为能力人可由其法定代理人提起;有权申请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终止的,承受其权利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可以提起。同申请复议的具体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可作为第三人参加复议。
  
合伙企业申请复议的,应以核准登记的企业为申请人,其他合伙组织,由合伙人共同申请复议。
  
股份制企业的股东大会、股东代表大会、董事会可以企业的名义申请复议。
  
同一复议案件申请人超过5人的,推选15名代表参加复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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